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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射诊疗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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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名称 | 放射诊疗许可 | ||
办事对象 | 个人/法人/其他组织 | 办理部门 |
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| 联系电话 |
0916-4831274 |
办理地点 |
兴州街道办南环路行政服务中心大厅-卫计局窗口 | 办理时间 |
正常工作日内。夏季(7-8月)上午:8:00-12:00;下午:15:00-18:00;其余 上午:8:00-12:00,下午14:00-18:00 |
办理时限 | 自受理之日起,20个工作日 | ||
承诺时限 | 20个工作日(原则上应少于法定期限) | ||
投诉电话 | 0916-4822359 | ||
办理条件 |
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、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》要求。 | ||
办理材料 |
1.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; 2.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或《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》(复印件); 3.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(复印件); 4.放射诊疗设备清单; 5.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。 | ||
办理程序 |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》 第八十九条 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,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。 | ||
收费依据及标准 | 不收费 |
在线办理
名称 | 描述 | 表格 | 样例 | 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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